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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幼儿师范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寝、教室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
各科室、教学班: 近日,学校对各教学班和寝室安全用电进行了全面检查,发现个别教室和寝室安全用电中存在着严重的隐患。为加强学生寝、教室安全用电管理,做到既方便学生安全用电,又确保预防火灾及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,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,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寝、教室安全用电管理作如下通知,望认真遵守执行: 一、学校加大对学生安全用电的教育宣传力度,充分利用校园广播、宣传栏、黑板报、主题班会等形式,对安全用电的知识及有关规定进行宣传,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用电意识。全体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用电的重要性,提高认识,加强防范,互相监督。 二、班内允许在讲台一角使用饮水机、上课用音箱设备、电脑、电视、电子琴以及手机充电,除此之外,不能使用其它用电设备。学生手机充电时须摆放安全,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,严禁多个互接,且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,严禁乱拉。 三、教室、寝室不准私接、乱拉线路,不准更换多用灯头,不准安装大功率灯泡,严禁使用各种加热器(电水壶、热得快、电暖器、电热宝等)烧水、取暖等。在举办节日晚会等活动时,严禁在电线、灯头上系任何东西。 四、学校值班领导、班主任及上课教师负责学生安全用电的监督。在上课和自习期间,当班上课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,学生就寝期间,公寓办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。 五、值班人员或电工若发现私接电线,使用加热器烧水、取暖等,没收用电设备,根据情节,对班级或个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,并扣班费10元,及班级考核积分 分。在上课期间发现上述问题的,对上课教师给予批评。 六、总务科加强安全用电设施的维护更换,电工对学生的用电设施进行日常检查,及时发现用电线路、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,及时报告,予以维修,消除隐患。班内若需要用电插座,由学校统一安装。 周口幼儿师范学校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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